印度對玩具進口要求修最新正案即日生效
印度對外貿易總局已發(fā)布第33/2015-2020號通知,修訂2017年《印度貿易分類(統(tǒng)一制度)》【ITC(HS)】玩具進口政策(第95章)。通知立即生效。
根據修改后的政策
與現(xiàn)行做法相同,進口玩具應附有證明。符合BIS玩具標準(見注)。然而,印度國家測試和校驗實驗室認可委員會(NABL)認可的實驗室對玩具進行測試的要求已經取消。也不必須由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(ILAC)多邊認可安排(MRA)簽署機構認可的實驗室對玩具進行測試。
每一批運抵印度的玩具樣品將由NABL認可的實驗室進行隨機抽檢。如果樣品不符合玩具標準,貨物將被退回或銷毀,費用由進口商承擔。
進口政策任何章節(jié)項下的其他玩具、玩偶和類似娛樂用品也應遵守BSI玩具標準(見注)。
注:BIS(印度標準局)玩具標準為:
標準號 | 標題 |
IS:9873 (第1部分) | 玩具安全第1部分:與機械和物理性能有關的安全方面 |
IS:9873 (第2部分) | 玩具安全第2部分:易燃性 |
IS:9873 (第3部分) | 玩具安全第3部分:某些元素的遷移 |
IS:9873 (第4部分) | 玩具安全第4部分:室內外家用秋千、滑梯及類似活動玩具 |
IS:9873 (第7部分) | 玩具安全第7部分:手指涂料的要求和試驗方法 |
IS:9873 (第9部分) | 玩具安全第9部分:玩具和兒童用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 |
IS:15644 | 電動玩具安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