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25日,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決議 (EU) 2018/636,正式將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( DCHP )確定為高度關注物質(SVHCs)。另外,2018年4月19日,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決議(EU) 2018/594,正式將苯-1,2,4-三羧酸-1,2-酐(偏苯三酸酐)(TMA)確定為高度關注物質(SVHCs)。因此,SVHC候選清單物質將從181種增加到183種。
詳細信息見網址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uriserv:OJ.L_.2018.105.01.0025.01.ENG&toc=OJ:L:2018:105:TOC
新增物質
序號 |
物質名稱 |
EC號 |
CAS號 |
潛在用途 |
SVHC屬性 |
1 |
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DCHP |
201-545-9 |
84-61-7 |
用于粘合劑和密封劑、涂層產品、填料、灰泥,膏藥,造型粘土,手指油漆、表層無金屬治療產品,油墨和墨粉,拋光和打蠟,聚合物和紡織品,染料,可以作為橡膠、塑膠的增塑劑 |
生殖毒性(條例57 c); 對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影響的內分泌干擾特性(條例57 f) |
企業責任
如果以下兩個條件同時滿足,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質納入SVHC候選清單起六個月內向ECHA通報:
i. 物質在物品中的含量超過1噸/年/制造商或出口商;
ii. 物質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濃度大于0.1%。
SFT建議
隨著SVHC候選清單的不斷更新,企業面臨的管控要求越來越多。企業需提高自己產品的風險意識,在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后六個月內,符合條件的企業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報。建議企業及早對供應鏈展開調查,以從容應對法規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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